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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复保险能获得超额赔偿吗

2000-05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最近,我们夫妇用多年积蓄买了一套房子,因房子周围有火灾隐患,为避免经济损失,我俩决定办理房屋保险。老伴说,一次保险在事故发生后很少有人能得到全额赔偿,不如向多家公司投保。请问,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能获得超额赔偿吗?

专家意见:就同一标的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,实际上是一种重复保险行为。我国法津对此虽然没有禁止,但《保险法》明确规定: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,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。可见,重复保险和一次保险的法律后果一致,重复保险不能获得超额赔偿。而且一旦发生保险事故,索赔时需要各种原始证明材料,原始材料只有一份,不能用复印件,怎么向各家保险公司索赔呢?所以,投保人重复保险是可以的,但要以此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行不通。

(《解放日报》2000.5.19缪军 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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